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产分割 >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怎么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属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质是给职工增加了部分住房工资。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住房公积金?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1、是吗?

  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 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对此,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 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的财产。

  但是实践中,当事人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即使分割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而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怎么分?

  《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故应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由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折价补偿法有几点:

  (1)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的

  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所剩余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金额高的一方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分得的公积金额度相当;

  (2)一方拥有公积金的

  在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予以对半分割。通常也是会通过折价款的方式由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支付。此外在分割公积金时,并非一定要采取折价方式,也有过在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进行支付这样的案例。

  3、离婚后发现住房公积金未分割还能要求分割吗?

  可以。《婚姻法》及相关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分享到:

上一篇:签署离婚协议太大意 一女子7万元财产分割泡汤

下一篇:离婚诉讼中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问题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