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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调解案例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2008年1月9日,西集镇陈某夫妇来到西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年逾古稀的陈某夫妇和其三子小陈同院居住,因双方对院内房屋的产权发生争议,经常发生争执

2008年1月9日,西集镇陈某夫妇来到西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年逾古稀的陈某夫妇和其三子小陈同院居住,因双方对院内房屋的产权发生争议,经常发生争执,小陈甚至用狗屎堵路,影响老人的出行,双方的生活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调解员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后,马上调查事实,经调查,该院内有正房5间,双方的集体证显示,陈某夫妇享有该院内西侧一间正房的土地使用权,小陈享有该院内东侧四间正房的土地使用权,院子西侧(陈某夫妇上)建有西厢房4间,房后盖有后背房。而双方矛盾根源在于,双方对共同建造使用的厢房、后背房存在使用权上的争议。

为了一次性彻底解决问题,调解员征求双方的意见,提出了拆除院内厢房,由小陈建造墙壁将两家的宅基地隔开的调解意见。经过反复磋商,2008年1月10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夫妇和小陈在2008年5月1日前将院内西厢房拆除,北侧两间由陈某夫妇拆除,南侧2间由小陈拆除,拆除后的砖瓦檩等归拆除方所有,柁归陈某夫妇所有。西厢房拆除后1个月内,小陈于双方宅基地间建立墙壁,隔开双方住宅,避免以后再有纠纷发生。并且双方在协议中对后背房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也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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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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