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父母赠与 >

哪些情形房产赠与不需要提交公证书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2

有哪些情况房产赠与不需要提交公证书?离婚财产分割方式赠与、无偿赠与特定亲属、无偿赠与抚养人、无偿赠与赡养人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所以这四种不需要提交公证书的,不用再交公证费。还有营业税免税的条件是什么?

  四种情况如符合免税规定无需提交公证书:

  1.个人以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

  2.无偿赠与特定亲属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3.无偿赠与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4.无偿赠与赡养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那么营业税免税的条件是什么呢?

  财税〔2009〕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所以,今后,如下四种赠与情况进行房产证过户,不用再交公证费用:

  1.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抚养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4.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此前,这四种赠与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公证书”等赠与公证材料。

分享到:

上一篇:丈夫赠与我婚前房产,没过户算数吗?

下一篇:婚后对方赠与你的房产并过户登记给你有法律效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法律知识

房地产案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