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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离婚国内“分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8

  一对夫妻在青岛结婚后移居美国,并在美国的法院判决离婚,但因财产分割,男方将女方告上法庭。据介绍,一个离婚案由两个国家判决,这样的案例非常少见。

  唐某和妻子杨某于1980年在青岛登记结婚,后来他们移居美国生活。唐某和杨某于2000年7月在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诉讼离婚。唐某后来向青岛市中院申请承认他与妻子解除婚姻的判决,2002年9月26日,市中院作出裁定,认定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双方没有对财产作出处理。不久,唐某向市南区法院起诉杨某,要求分割在青岛的两处房产。

  法院认为,双方都是中国国籍,现居美国,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经过调查,唐某在离婚前写下证据放弃了对房产的拥有,这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所有权的约定。最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唐某的诉讼请求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7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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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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