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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保全离婚后财产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30

  绝大多数离婚者离婚后,其心情总是很沮丧,情绪低沉、伤感,这无关性别,他们表现出愤恨、不满、自卑、看破红尘等各种各样的消极心理。我们有时候也会在意自己以后该怎样去生活?种种问题使我们的心里的压力越来越大。在我们离婚后我们应该怎样保全自己的财产呢?接下来就让我们婚姻律师来给您介绍一下。

  1、财产保全应当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7)案件必须有给赋予内容,属给付之诉。

  2、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提交材料时交由立案人员审核。)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提供对方的牌照号和所属的出租公司名称就可以了)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5)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我们离婚后尽量短时间内改正心态,迎接未知新生活。离婚只代表这段感情的终结,也可以说又有了追求真爱的权利。摆脱离婚阴影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心、乐观的心态迎接新的每一天,也许不久就会收获一份珍贵的感情。希望您能够找到一份自己能够幸福的爱情,祝您能够在以后的生活里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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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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